慶祝喬遷之喜的宴會上,我滿心歡喜地打開房產證。
卻發現我全款買下用來做婚房的房子,房產證上寫變成了未婚妻初戀的名字。
我當場報警要個說法,初戀卻跑上天台,哭著要往下跳。
“難道就因為我家境沒你好,就不配擁有在大城市安家落戶的機會嗎?”
相伴十年的未婚妻心疼地拉住他,轉頭對我不耐煩地吼道。
“反正你這麼有錢,自己再買一套做婚房也買得起,把房子讓給宇聰怎麼了?”
我有錢是沒錯,但我熬了無數個日夜拚命工作攢錢買下的房子,憑什麼拱手讓人?
我不顧阻攔執意要查清,未婚妻為逼我鬆口,用力將我推向天台邊緣。
腳下一空,我摔下高樓,當場墜亡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喬遷宴的這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