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有嚴重臉盲症的我,給京圈少爺紀凜當了三年的提款機。
錢我出,關係我鋪,他惹出的麻煩我兜底。
直到婚禮前夕,單身派對上,我在門外聽見他的朋友們調笑:
“阿凜,你還真打算跟個臉盲症結婚啊?”
“以後別連老公都認不出,跟別人跑了。”
紀凜語氣輕佻,滿是不屑:
“沒辦法啊,她認死了我那顆痣,趕都趕不走。”
“其實當初救她的根本不是我,我隻是把她送去醫院,誰知道她醒來就跟條狗一樣纏上我了。”
他的白月光嬌笑:
“我有個主意,要不阿凜你把痣點了,看她還認不認得你。”
我麵不改色地一腳踹開包廂大門。
當著所有人的麵,將那枚價值千萬的訂婚戒指丟進垃圾桶。
“點了也好,別耽誤我去找真正的救命恩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