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滬上名流圈裏臭名昭著的土大款。
隻因為所有人都知道,我爸在發家前,是靠在草原上放牛羊起家的。
圈子裏那些世家少爺,背地裏都叫我“穿西裝的放牛娃”。
偏偏早年間,溫家老爺子去草原采風遇到狼群,是我爺爺騎著馬揮著套馬杆救下的。
就因為這過命的交情,兩家定下了娃娃親,讓我和滬上最清冷的大提琴家溫南喬聯了姻。
消息一傳出,滬城的公子哥們都氣瘋了。
我卻春風得意,對著那些嘲諷我的狐朋狗友說:
“你們酸也沒用,南喬親口說,她會給我一個安穩的家的!”
他們嗤之以鼻,我那時並不當回事。
直到結婚三年後,一份離婚協議書遞到我麵前。
我這才反應過來。
是我把她當年那句“如果你能接受這樣的婚姻,我會給你一個家,那就結吧”,意會成了婚後慢慢培養感情的邀約。
那句話,分明是嘲諷我挾恩圖報,除了名分,什麼也得不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