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發小的公司裏做采購,一直用著我的人情給公司最低的價格,最好的東西。
直到他招了個綠茶會計苗苗進來。
“喲!羅經理,就這十支麥克風就要十萬呢?”
“老板把你當兄弟,你把老板當水魚呢!”
我發小為我發聲。
“苗苗,你懂什麼,這都是一比一定製的演唱麥,錄製節目必備的。”
“老六用了人情請人吃飯才拿到的價格。”
苗苗一臉篤定地說。
“老板,我家就是賣電子設備的,就這樣的,你給我兩千就行。”
為此,我據理力爭。
甩發票,苗苗說可以空開吃回扣的。
甩訂購合同,苗苗說可以偽造的。
爭到最後,我那因為長期加班而不景氣的身體倒了。
原以為就這麼被冤枉致死了。
卻陰差陽錯重生回到被質疑的那一天了。
於是我不爭了,選擇辭職。
怎料,我才辭職不到一個月,公司就倒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