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因和男友拒絕了奶茶妹 1000 元一杯的果茶推銷。
她鬧到學校,紅著眼抓住我質問。
“要不是你頂替了我的大學名額,我至於為了生計去搖奶茶嗎!”
“你偷走了我的人生,偷走了本該屬於我的男友,你要不要臉!”
我皺眉剛想開口,她拿出了錄取通知書。
與我同名同姓,照片上的人正是麵前的奶茶妹。
圍觀的校友對著我議論紛紛。
“真沒想到她是這樣的人。”
“偷了別人的學曆和人生,太不要臉了。”
我絲毫不慌,似笑非笑反問道。
“你的意思是,我占用了你的學籍和名額,才上了這所大學?”
奶茶妹毫不猶豫點頭。
可問題是,我根本不是這所學校的學生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