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代替妹妹上學的第一個月,一個陌生男人就抱著孩子衝進了教室。
在全班同學的注視下,他直接把哇哇大哭的嬰兒塞進我懷裏。
“這是你的孩子,你必須負責!”
我一臉茫然,妹妹什麼時候有的男朋友?
他理所當然的對我命令道。
“沈清夢,要想我不鬧大,就答應我三個條件。”
“一,每月支付孩子兩萬撫養費,直到十八歲。
二,立馬給孩子轉兩套別墅,盡到一個母親的責任。
三,你要是不想和我結婚,就得提供我下一個老婆的彩禮,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。”
全班嘩然,而我低頭看著懷裏的小嬰兒,更迷茫了。
孩子是妹妹的?
但她是先天性心臟病,現在正在住院治療,根本無法生育。
那難道他嘴裏說的孩子母親是我?
可我特麼是個男的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