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賣掉住了一輩子的老房子,隻為拿三十五萬去救我老公的命。
賣掉房子那天,我爸蹲在桂花樹下抽了一宿的煙。
第二天一早,他揣著三十五萬坐了十二個小時大巴趕到醫院,把錢塞到了我手裏。
那以後,我爸沒了家,搬來跟我們一起住。
他洗衣做飯、擦地刷碗,把我老公從鬼門關一路照顧到了能下地跑步。
整整一年,他沒休息過一天。
出院那天,顧晟做的第一件事——是把我爸的行李從臥室裏拖了出來。
他媽拎著名牌包站在門口,下巴抬得比誰都高:
"親家公,晟兒好了,你也該回去了,我要搬回來住。"
"對了,你在我們家白吃白住了整整一年,每個月就收你兩千,一年兩萬四,趕緊把錢結了吧。"
我爸手裏還端著剛給顧晟燉好的排骨湯。
聽到這話,他整個人僵在了原地。
我看向顧晟,等他說句人話。
他接過排骨湯,喝了一口,淡淡道:
"爸,親兄弟還明算賬呢,這筆錢,該給還是得給。"
我沒吵沒鬧,當場給他們轉了兩萬四。
但這兩萬四,不是住宿費。
而是一個教訓。
一個讓他們後悔一輩子的教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