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一次看到沈墨城遞過來的那張腎臟捐獻同意書。
上麵替我填好了所有信息,隻差最後一個簽名。
他坐在沙發上,翹著二郎腿,語氣隨意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:
"思柔的腎等不了太久了,你越早簽字,手術越早安排。"
前世,我簽了。
因為我以為,隻要為他付出一切,他就會愛我。
捐完腎後,我在醫院躺了三個月。
等來的不是丈夫的關心,而是一紙離婚協議。
離婚第七天,林思柔搬進了我住了五年的家。
離婚第三個月,我因為腎衰竭,死在出租屋的地板上。
死之前,我聽到他在電話那頭跟朋友說——
"她就是個工具人,用完了,也該扔了。"
工具人。
原來我五年的付出、一顆腎的代價,在他眼裏,不過是一件用完即棄的消耗品。
這一世,我低頭看著那張同意書。
然後,當著他的麵,一點一點撕成了碎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