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女友因為三十萬彩禮冷戰半個月。
那天夜裏,我拖著一天送八十單外賣的疲憊,點進了一個知名普法網紅的直播間。
突然,屏幕被人刷了個嘉年華,直播間頓時熱鬧起來。
我便留在直播間看熱鬧,主播興奮的立刻接麥刷嘉年華的榜一。
那人匿名上麥,開口第一句就是:
“羅律師,我剛考上985的研究生,同門的師兄在追我,我已經找借口和供我讀書的外賣員男友冷戰半個月了。”
“想問下有什麼好辦法能逼他主動提分手?”
“他把家裏賣房湊的三十萬打到我卡裏當彩禮了,雖然我不愛他了,但這錢我想當做青春損失費留下。”
我覺得這聲音很熟悉,直到網紅律師出主意:
“不如你製造點他有過錯的聊天記錄,誘導他發脾氣。”
“萬一他在氣頭上說一句:分手,錢當喂狗了,在法律上這筆錢就算他主動放棄的贈予。”
下一秒,我便收到了女友林霜的微信:
【張誠,你連冷戰都不肯哄我,分手吧!如果你還有點男人的良心。】
【那三十萬就當賠償我這四年的青春了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