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吃百家飯長大,發家後為了報答村民,安排了村子的開發項目。
可因為強拆事件,對我最好的村長一家,以及四個村民,兩個少年,慘死在挖掘機的鐵鏟之下。
我拿出全部身家,跪在廢墟中賠罪,被憤怒的村民打成血人,毀容殘疾,最後鋃鐺入獄,蹲了10年大牢。
出獄後,我遠走他鄉隱姓埋名,在建築工地做工人,打算就這樣渾渾噩噩地了卻殘生。
可我前妻帶著孩子找了過來。
“陳銘,你出獄了為什麼不告訴我?當年的事都過去了,文龍現在事業做得很好,可以給你一個體麵的工作。”
“回來吧,我和孩子都很想你。”
女兒佳佳埋怨地瞪了我一眼:“誰會想這個殺人犯?他讓我抬不起頭,走到哪裏都被人罵,我才沒有這種畜生爸爸。”
“媽媽,我有你和舅舅兩個親人就夠了.......”
我摸了摸臉上的疤痕,看了看殘廢的右腿,麻木的心又忽然疼起來。
當年克扣賠償款,強拆房子導致死亡事件的人,是前妻的養弟張文龍。前妻為了保住她養弟,利用女兒的命威脅我,把我推了出去。
如今又高高在上地來施舍我.......</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