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確診骨癌晚期的第三年。
我當初“拋棄”的前女友,是嫉惡如仇的刑警隊長,帶隊衝進了我的出租屋。
我每天靠著大劑量的嗎啡片,才能勉強像個人一樣站著。
看見我滿身針孔、渾身抽搐去抓桌上的藥瓶,她冷笑了一聲。
“怎麼,七年不見,你竟然把自己作踐成了癮君子了?”
“當年為了高枝攀附的勁兒呢?現在為了口‘藥’,連臉都不要了?”
她話音剛落,我顫抖著指了指藥瓶,問:
“警官......求你,能不能把藥給我?”
女人嗤笑一聲,拿起藥瓶走向衛生間,按下了衝水鍵。
“想要?去戒毒所裏要吧!”
“看來你當年跟人跑了,不僅心黑了,連骨頭都爛透了。”
我疼得渾身抽搐。
“哦......那,那我要死了嗎?”
說完,我便蜷縮在地板上,想按醫生教的方法,去熬過這一波劇痛。
她冷眼旁觀,錄著像說要當反麵教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