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孕第八年,老公帶回一對龍鳳胎。
“知夏,任家的香火不能斷,我的基因太優秀了,必須傳下去。”
“既然你的肚子不爭氣,那我隻能找人代勞了。”
“我給你兩條路:一是拿五億走人,二是繼續當任太太,新穎生的這對龍鳳胎認你當大媽,你無痛得子。”
周圍的親戚都在看笑話。
畢竟我為了求子,喝藥喝到吐,打排卵針打到找不到下針的地方。
我這種想孩子想瘋了的女人,肯定會跪下謝恩,選第二個。
可我抓過那張五億的支票,反手簽了離婚協議。
沒別的理由。
我重生的,上輩子我把這對私生子當親生的養大,他們卻在我病危時拔了我的氧氣管。
“這個不下蛋的老母雞終於死了,咱們的親媽終於可以進門了。”
再來一次,我去他的賢妻良母。
拿錢當快樂富婆,資助十個體育生,天天在別墅裏開運動會,它不香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