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來的同事上班第一天,就在公司群裏上傳了五億的購房合同。
並配文:“謝謝爸爸送的入職禮物~”
又很快撤回。
“不好意思,發錯了~”
我卻皺眉,那分明是一個月前爸爸送我的生日禮物。
此時已經有人眼尖,憑著合同編號認出來。
“我有親戚做房產,這套房產我記得是咱們董事長前段時間買下的!”
“原來是大小姐下凡體驗生活,是老奴眼拙了。”
群裏眾人紛紛奉承。
而我一向小氣摳門的老公,更是偷偷賣掉了我結婚時買的三金,換了個三萬的包包諂媚討好。
我心冷,忍不住在群裏說了一句:
“我記得董事長向來反對浮誇炫富,倡導低調做人,這位董事千金似乎不太一樣。”
卻被老公和其它同事攻擊。
“看看你那窮酸樣兒,和佳怡哪裏有半點可比的,我當時怎麼就娶了你這麼個眼皮子短的?”
“說的好像你和董事長很熟一樣,我看你就是嫉妒佳怡生來就是含著金湯匙的!”
我冷冷一笑,當麵撥通公司董事長的電話。
“爸,聽說我們不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