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給小世子霍蘭珩續命,縣主府同時養了兩個童養媳。
一個是我嫡姐林侗,另一個是我這個聾女。
十二年的觀察,證明我才是轉命女。
縣主便定下了我與霍蘭珩的婚事,於七日後成婚。
我太過欣喜,耳聾竟然痊愈了,可還沒來得及告訴霍蘭珩,就聽到了他與友人的談話。
“在兩個女子之間盤旋那麼久,終於要成親了,開心嗎?”
霍蘭珩嗤笑,“又不是我想要娶的人,有何開心?”
“哦?那你喜歡的是林侗了?”
他未回答,隻說:
“剩下七日,我要帶阿侗去別院小住,拜托幾位幫我打掩護。”
那幾人相視一笑,紛紛答應。
我愣在原地。
所以他日日在我麵前打手語說喜歡我,是在騙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