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妻子男閨蜜的烏龜被困火場時,身為救生員的妻子卻越過離她更近的我,深入火場冒死去救男閨蜜的烏龜。
等大火被撲滅後,我重度燒傷,她的男閨蜜卻特地在朋友圈發了他和妻子逗弄烏龜的照片。
配文:【誰說友情敵不過愛情?我的烏龜和閨蜜老公同時被困火場閨蜜卻選擇救我的烏龜,又是被閨蜜堅定選擇的一天!】
我沉默良久,冷笑評論:
【你們郎有情妾有意還當什麼閨蜜,當夫妻得了,我這個正牌老公批準了!】
下一秒,妻子語氣嚴肅地打來電話:
「陸然,你發什麼瘋?生命麵前,人人平等,沒有誰比誰高貴,當時我閨蜜的烏龜情況更危險,所以我才先救它的。」
「反正你又沒什麼大事,何必斤斤計較?快把評論刪了,不然我們就離婚!」
可當我真如妻子所願和她離婚後,她卻橫跨大洋哭著求我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