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我家借住的表弟,喜歡給自己立懵懂小奶狗人設。
參加生日宴時,我千叮萬囑他,在場的都是大人物,不要隨便惹事。
結果他轉頭就偷了宴會主人的藍鑽放入我的口袋中。
我被當成小偷,逐出了宴會廳,成了整個上流社會的笑話。
我生氣的讓他去自首,坦白一切。
他卻一臉委屈,“表哥,我是看你一直盯著那顆藍鑽,以為你喜歡才拿給你的......”
我的未婚妻也袒護他。
“誌明是一片好心,要怪就怪你自己眼不幹淨,非要盯著人家的藍鑽看!”
我被氣病了,臥病在床。
他卻說生命在於運動,強行將我從家裏拖出去玩峽穀大漂流。
漂流船上,他不小心紮破了我的救生衣,將我推下河中。
麵對我冰冷的屍體,他在我爸媽麵前哭得死去活來。
“表哥因為偷竊的事情一心尋死,我攔都攔不住,都怪我太沒用了,不會遊泳......”
最終,他繼承了我父母的億萬家產,娶給了我青梅竹馬的未婚妻。
再睜開眼,我回到了去參加生日宴會的這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