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養我長大的長嫂用鞭子抽打過三次。
第一次,我偷了她的褻衣藏在枕頭下。
她拿沾了鹽水的馬鞭狠狠抽了我一鞭。
教會我什麼叫長嫂如母,不可褻瀆。
第二次,我在紙上寫下愛慕她的詩句。
她又抽得我三天不得下床。
告誡我要尊綱常,守倫理。
第三次,我對著她洗澡時朦朧的倩影成長為一個真正的男人。
她抽得我滿身血痕,在大雨中跪了整整一夜。
從此,我埋藏心中愛慕,一心奉她為母。
直到十八歲時,我贏得鄉試第一,進京的前一夜。
高潔的長嫂為了讓她的竹馬取代我參加殿試,親手灌醉了我。
她主動褪去我的衣衫,帶著我共赴沉淪。
第二天再醒來時,我身處簡陋肮臟的牧場。
長嫂滿臉怒容,向宗族長老斥責我罔顧人倫。
為了懲罰我,長老命牧羊人生生敲碎我的十指。
防止我逃跑,他們親手挖出我的髕骨,逼我跪在地上學習什麼叫做羊羔跪乳。
日夜讓我用十指斷絕的雙手幫發情的母羊疏通情欲。
我成了牧場中人人可以打罵欺辱的低賤罪奴,直到三年後。
長嫂帶著新晉的竹馬狀元郎來接我。
她的笑容一如當年的清冷高潔:
“沅兒,三年了你也該反省好了。我要改嫁了,隨我回家喝喜酒吧。”
我懵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