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書肆門口,看到有人賣身葬父。
看她可憐,就把自己辛苦抄書一個月掙的二兩銀子給她救急。
誰知道,第二天她站在書院門口,在眾目睽睽之下。
汙蔑我流連煙花之地,嫖完她隻給了二兩嫖資。
還拿出我的錢袋為證。
我百口莫辯,被學院開除,還被割去秀才之名。
我娘到學院為我求情,為了證明我的清白,撞死在石碑上。
我從一府案首,未來的狀元,被人挑了手筋,變成了人人唾罵的乞丐。
我輾轉多年找到她,質問,為什麼要汙蔑我?
她卻說,什麼汙蔑不汙蔑的,她不過是拿錢替人演場戲而已。
再睜眼,回到了我去書肆那天。
這次,她跪在我麵前求我,我選擇視而不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