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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後,宋嶼被正式逮捕。
罪名是故意殺人。
間接故意殺人,但致死三人。
警方查了他半年的轉賬記錄。
七百多萬。
買衣服,買鞋,買鋼琴,買畫,買珠寶。
有一半是用陸沉的卡刷的。
他把陸沉的卡當成自己的提款機。
買那雙球鞋的時候,他知道那是陸沉媽媽的住院費。
他知道。
他就是故意的。
審訊室裏,宋嶼坐在方警官對麵。
“我沒殺人。”他說,“是他自己跳的。”
方警官把一遝照片推過去。
照片上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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