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回到家,我把簽好的離婚協議放在書桌上。
顧蔣寧看清內容,臉色驟然沉下。
“你鬧了一整天,就是為了這個?”
“簽字吧。”
她翻到最後,看見財產分割條款,目光更冷,房子、車子、股份,我什麼都沒要。
她將協議撕成兩半。
“薑明川,你逼我嫁你的時候,不是說死也要死在顧家嗎?現在又想用離婚逼我低頭?”
我的確說過。
婚禮那天,我替她戴上戒指,當著所有人的麵宣布:“這輩子除非我死,否則誰也別想把顧蔣寧從我手裏搶走。”
顧蔣寧記得。
我也記得。
所以我現在離開,不算食言。
“我沒有逼你。”
我摘下婚戒,放在桌上。
“你不簽也沒關係,我隻是通知你。”
她死死盯著那枚戒指:“又要離家出走?”
過去七年,我離家出走過十一次。
最短兩個小時,最長三天,每次我都會故意留下線索,等她來找。
有一次她遲遲沒來,我在酒店等到淩晨,最後自己打電話罵她。
顧蔣寧便認定,我永遠走不了。
她譏諷道:“這次準備躲幾天?”
我望著她,輕聲回答:“久一點。”
手機在這時響起。
哥哥突然心臟不適,再次被送進醫院。
顧蔣寧拿起外套就走。
經過我身邊時,她腳步停了一瞬:“在家等我,離婚的事,等我回來再談。”
過去隻要她說會回來,我便真的會等。
等到飯菜涼透,等到天亮,等到她身上沾著哥哥病房裏的消毒水味。
這一次,我依舊點頭。
顧蔣寧似乎滿意了。
她甚至伸手碰了碰我的臉。
“別再鬧了。”那隻手很快收回。
我站在窗前,看著她的車消失在夜色中。
隨後拉出早已收拾好的行李箱。
顧蔣寧送我的手表、禮服和袖扣,整整齊齊留在衣帽間。
我隻帶走了畫筆、止痛藥,還有那封被我珍藏了七年的情書。
那封她寫給哥哥、卻被我用來逼她娶我的情書。
走出家門前,我將情書放在了婚戒旁。
顧蔣寧說過,我搶走了原本屬於哥哥的東西。
現在,我還給他。
淩晨五點,我登上了前往海城的列車。
顧蔣寧第一次打來電話時,列車剛剛啟動。
第二次,她發來消息:【鬧夠了就回來。】
第三次,她的語氣已經有些不耐:【薑明川,我沒時間陪你玩失蹤。】
我看了很久,把手機關機。
窗外,熟悉的城市迅速後退。
我忽然想起二十二歲那年,我穿著婚禮禮服抱住顧蔣寧,對她說:“我這輩子都不會放過你。”
那時的我多囂張。
以為搶到手裏,就是一輩子。
現在我終於肯放過她了。
顧蔣寧應該高興才對。
海城的臨終療養院已經準備好房間。
醫生說,我運氣好的話還能活三個月。
運氣不好,或許連一個月都沒有。
顧蔣寧總說,我離開她活不過三天。
這一次,她其實沒有說錯。
我確實活不了多久。
隻是死之前,我不想再等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