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年後,婚房辦完了出售手續。
我拿到自己應得的錢,在媽媽家附近買了一套小兩居。
主臥由我自己住,次臥放著女兒的小床和衣櫃。
挑家具時,我讓媽媽試了客廳的椅子,又按她舒服的高度選了餐桌。
“給孩子留錢,不等於大人什麼都不能用。”
媽媽偶爾過來陪我們吃飯,但我沒有再讓她整夜照顧孩子。
她的腰經過幾個月理療,已經能慢慢走很久。
產假結束後,我回原來的公司複職,又把白天的照護安排好。
女兒第一次發燒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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