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被告人宋玉蘭、林宇軒,無視國家法律,故意損毀國家省級重點保護文物。”
“情節惡劣,後果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文物罪。”
審判長的聲音在空曠的法庭內回蕩,像一道道催命的符咒。
“經查明,涉案文物修複費用總計為九百三十萬。”
“判決如下:”
“被告人林宇軒,判處有期徒刑七年,並處罰金十萬元。”
“被告人宋玉蘭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,並處罰金五萬元。”
“附帶民事賠償部分,被告需全額賠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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