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的傳票是在一個月之後送到的。
但出乎意料的是,不是我寄給孟晚棠的。
而是孟晚棠寄給我的。
她竟然惡人先告狀,起訴我侵犯她的名譽權,並要求我賠償五十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恢複費。
傳票送到保健院前台的時候,小張拿著那個厚厚的法院專遞信封到處找我,臉上的表情比上次看到新聞時還要複雜微妙。
我拆開信封快速看了一遍內容,轉身去了裴雲鶴的辦公室。
裴雲鶴拿過傳票,戴上老花鏡仔仔細細地看了兩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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