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
二十八號早上,天氣很好。
陽光落在窗台上,亮得刺眼。
林悅淩晨五點就離開了家。
她沒有告訴我。
但我知道她去了雲瀾酒店。
她放在衣帽間的那隻行李箱不見了。
裏麵應該裝著她的婚紗配飾、敬酒服、婚鞋,還有她為那場“久別重逢”準備的一切。
我沒有去酒店。
上午九點,我和周銘在民政局附近的咖啡館見麵。
離婚協議已經準備好。
財產追討清單也整理完畢。
周銘把平板遞給我:“酒店那邊剛聯係我,說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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