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總替我引薦了一支南城攝影團隊。
對方看過我的作品,邀請我擔任項目總監。
合同期限兩年。
我沒有立刻答應。
父母年紀大了,我原本打算結婚後留在本地。
母親卻把合同推回我麵前。
“想去就去。”
“這些年,你圍著周敘白轉得夠久了。”
父親也說:
“家裏不用你操心。你年輕,應該去做自己的事。”
我看著合同上的名字。
許知意。
不是周總的女朋友,也不是工作室背後那個沒人看見的人。
隻是我自己。
我在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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