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案第二次開庭,陸沉舟沒有帶律師。
他獨自坐在被告席上,承認了全部事實。
隱瞞婚姻、默許聯姻、公開羞辱,以及用沈氏訂單威脅我替秦曼承擔責任。
法官詢問他是否同意離婚時,他沉默了很久。
久到所有人都以為,他又會反悔。
最終,他閉了閉眼。
“同意。”
兩個字落下,我們三年的婚姻終於走到盡頭。
財產分割沒有爭議。
陸沉舟放棄雲棲灣,也放棄婚後大部分增值財產。
他曾用這些東西誘哄我留下。
如今我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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