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現在宣判。”
莊嚴肅穆的法庭內,法官的聲音擲地有聲。
“被告人林海強,犯故意毀壞財物罪、詐騙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五萬元,勒令賠償受害人宋祈淵各項損失共計一百零八萬元。”
“被告人張曼,係故意毀壞財物罪從犯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。”
“被告人林慕雪,犯職務侵占罪、挪用資金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,勒令退還侵占公司所有款項。”
隨著法槌的最後一次落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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