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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月後,林濤的案子開庭。
他因為尋釁滋事,被判拘役四個月,賠償我父親醫療費及精神損失費共計六萬八千元。
他沒有錢。
他所有的錢,都花在了喝酒和賭博上。
判決生效後,我向法院申請了強製執行。
執行法官查到,他名下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。
但我不急。
因為我讓周毅查過了,嶽父林建軍名下,有一套老家的宅基地。
雖然不值什麼錢,但上麵蓋的房子,是林濤當初出錢建的。
按照法律規定,宅基地的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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