餘存第九號與現櫃已有可比特征以後,侯府遞來最後一份停驗異議。
異議承認官署舊記中確有一隻四箍、雙耳、左後補木的鐵包櫃,也承認現櫃外形與之相近,卻提出櫃子已經留在府中十五年,期間修過門邊補鐵、換過鎖、挪過位置;若不先證明每一年都沒有換櫃,便不應剪繩開束。
這項異議擊中了連續保全最薄的一處。清案處沒有回答“這些特征足夠”,而是把次日同席題麵改成兩問:舊記與現物是否達到本案可認同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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