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個月後。
市中級人民法院,第一審判庭。
法槌重重落下,發出沉悶而威嚴的聲響。
“全體起立!”
我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,雙手緊緊交握,掌心全是汗水。
法官威嚴的聲音在空曠的法庭內回蕩。
“被告人蘇文淵,犯職務侵占罪、挪用資金罪、偽造證據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”
“被告人沈若晴,犯職務侵占罪、挪用資金罪、偽造證據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,並處沒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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