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理被帶走的那天晚上,我以為事情結束了。
但第二天一早,手機就炸了。
班級群、家長群、甚至我公司的工作群,全在傳一件事。
“陽光中學男生KTV消費十四萬,其父當眾撒潑”。
有人把我在大堂拍桌子的視頻剪輯過,隻留了我吼“我兒子不會做這種事”那一段,配上字幕“家長無理取鬧,KTV經理無奈報警”。
評論區不堪入目。
“什麼樣的爸養出什麼樣的兒子。”
“十四萬都付了還嘴硬,丟人。”
“這種人就該上熱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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