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之前聯係過一次,她是我朋友介紹的律師,專做侵權糾紛。
就是她跟我說的:“你先把證據整理好,隻要有證據,隨時可以來找我。”
現在證據夠多了,我覺得是時候了。
電話響了幾聲後被接通。
我開門見山:“顧律師,我是沈瑜。之前跟您聯係過的。”
“我記得你,怎麼證據收集得足夠多了?”
我嗯了一聲,“我準備起訴了。”
顧律師問道:“起訴誰?”
“物業公司、業委會,還有我們小區的一個業主趙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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