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結婚紀念日那天,我在丈夫沈川手機裏發現一百萬的轉賬記錄,
我拿著手機質問他,“這什麼意思?”
他說是借給朋友周轉,臉上帶著“你無理取鬧”的無奈。
第二天還把女人帶回家解釋。
我沒鬧,笑著給他們倒茶。
他們走後,我去銀行查那筆錢的來源,
半年前,他哄我把一筆到期理財轉到他賬戶,說“統一打理”。
理財公司告訴我:“轉出沒辦過戶,法律上出資人還是您,隨時可以操作原賬戶。”
那一刻,我直接強製收回這筆資金,直接買了那套他說“等公司賺錢就買”的江景房。
搬完家那天,他帶那個女人堵在門口質問,
我靠在門框上,“你不是說錢是借給她的嗎?我替你還了——”
“對了,你上次說‘等公司再賺點就買房’,現在公司,還賺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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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十年紀念日那天,我在丈夫沈川的手機裏發現一筆一百萬的轉賬記錄。
收款人我認識。他公司前台,去年剛畢業的小姑娘,朋友圈全是自拍和奢侈品。
我拿著手機去廚房找他。他正在煎牛排,圍裙上印著“最佳老公”。
“這什麼意思?”
他看了一眼,表情跟看見超市小票一樣平靜,
“哦,那個。借給朋友周轉,用她名義買點理財,方便。”
“什麼朋友值得你借一百萬?”
他關了火,轉過身,臉上帶著那種“你又無理取鬧”的無奈。
“老婆,結婚十年了,你還不信我?”
“她真是我朋友,家裏遇到點困難,我幫個忙。”
“你要不信,明天我帶她來跟你解釋。”
他說這話的時候,眼睛都沒眨。
我信了。
不是我傻。是因為這十年來,我一直是那個“賢內助”。
他創業,我拿嫁妝墊資。
他公司缺人,我辭職去幫忙。
他說想要孩子,我打了三年針。
我以為我們是一體的。錢是共同的,信任也是。
第二天,他真的把那個小姑娘帶回家了。
小姑娘叫周琳,二十三四歲,化著精致的妝,坐在我家沙發上,喊我“姐”。
她說她家裏確實出了事,爸爸住院,急需用錢,我丈夫好心幫忙。
她說得情真意切,眼眶都紅了。
我丈夫在旁邊附和:“你看,我沒騙你吧。”
我給他們倒了茶,笑著說:“都是朋友,應該的。”
他們走後,我打開手機,查了一下那家理財公司。是正規機構,有官網,有客服。
我打了過去。
“你好,我想谘詢一下,如果一筆理財的實際出資人和登記人不是同一個人,怎麼處理?”
客服很專業:“您好,這種情況需要實際出資人提供轉賬憑證和身份證明,”
“我們可以協助辦理權益確認手續。”
“如果我想贖回呢?”
“隻要確認您是實際出資人,贖回款項可以回到您指定的賬戶。”
我掛了電話。
那一刻,我終於看清了一些事情。
結婚十年,我一直在做一個好妻子。
現在我不想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