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個月後。
市中級人民法院。
法官敲響了法槌。
“全體起立!”
“被告人張建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!”
“被告人李國強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!”
“被告人林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!”
法槌落下的那一刻。
張建雙腿一軟,直接跪在了地上。
十五年。
等他熬到出獄的時候,他已經是一個快六十歲的廢人了。
他這輩子,徹底完了。
庭審結束後。
我剛走出法院的大門。
“陳歌!你這個殺千刀的畜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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