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書下來那天,我請了半天假。
趙銘數罪並罰,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。
他那個掐監控的共犯,另案處理,判了四年。
放高利貸的肥哥,非法放貸加協助毀滅證據,也進去了。
趙銘在法庭上最後陳述時說:“我隻是想活下去。”
公訴人回他:“你想活下去的方式,是讓三個無辜的人去死。”
他低下頭,手銬碰到桌麵,哐當一聲。
判決後第三天,我隔著看守所的玻璃,見了他最後一麵。
他瘦了至少二十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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