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上午,我請了半天假。
沒有去公司,而是去了律師事務所。
律師在桌上攤開了一份文件,上麵寫著“房屋產權過戶申請“。
“蘇女士,你看看這個。“
“你丈夫三天前就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了產權變更申請,試圖把你名下的房產過戶到他的名下。“
“理由欄寫的是”夫妻共同財產協商變更”,但你的簽字欄——是偽造的。“
他偽造了我的簽名。
我以為他隻是嘴上說說讓我淨身出戶,原來早就在背後動手了。
如果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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