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天下午我去見了一個人——我大學時候的室友林薇,現在是一家律所的合夥人。
她聽完我的情況,先罵了一串臟話,然後冷靜下來。
“薑暖,你先別急著跟他翻臉。“
“他現在讓你簽的那份離婚協議,法律上就是一張廢紙——你們婚內共同經營的餐飲公司,你有權分割。“
“但問題是,程越在公司架構上做了手腳,公司法人不是他本人,是他弟弟程遠的名字。“
我一愣,“程遠?他什麼時候......“
“你不知道吧?“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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