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花了十年教老公做菜,他靠我外婆的秘方開了一百二十家連鎖店。
上節目那天,主持人問他成功的秘訣。
他對著鏡頭笑得春風得意:“靠的是我自己的天賦和努力。“
“那您太太對您的事業有什麼幫助呢?“
程越頓了一下,擺了擺手。
“她啊,就是個家庭主婦,不太懂這些。“
演播廳裏笑聲一片。
我一個人坐在家裏看電視,手裏正在洗的碗掉進水池裏,碎了。
那一百二十道菜的秘方,是我外婆臨終前一個字一個字寫在本子上留給我的。
我又花了三年,手把手全教給了他。
他靠這些菜起的家,發的財,成的名。
然後在全國觀眾麵前說我是廢物。
當天晚上,程越帶了個年輕女人回家,隨手把一份離婚協議拍在我麵前。
“薑暖,簽了吧。我現在什麼身份你也看到了,你站在我身邊,說實話,丟人。“
我低頭看著那份離婚協議。
財產分割那一欄寫得明明白白——一百二十家店歸他,所有房產歸他,車子歸他。
他一年賺八千萬。
分給我的,是二十萬。
我沒有哭,沒有鬧,甚至沒有生氣。
我隻是突然覺得好笑。
那一百二十家店的靈魂,全世界記得一清二楚的,隻有一個人。
不是你。
是我。
......
程越帶回來的女人叫孟瑤,二十三歲,他公司新來的品牌總監。
她穿著條鵝黃色連衣裙,踩著細高跟走進我家客廳,先掃了一圈四周的裝修,然後皺著眉頭。
“程總,你這房子也太寒磣了,跟你的身份完全不搭。“
程越笑著摟住她的腰。
“等手續辦完,帶你去看別墅。“
他說這句話的時候,我就站在三步遠的地方。
十年夫妻,在他嘴裏就剩“手續“倆字了。
孟瑤朝我看過來,笑盈盈的。
“薑女士,程總說給您二十萬呢,其實很大方了。“
“我幫程總做過市場調研,以您的學曆和能力,在外麵找工作的話,一個月最多三四千。“
“二十萬夠您活好幾年了。“
我死死盯著她的臉。
她倒是大大方方回看,眼睛裏全是挑釁。
“行了。“
程越不耐煩地催我,“薑暖,簽不簽?痛快點。不簽的話我叫律師走法律程序,告你婚內轉移財產。“
我差點笑出聲來。
婚內轉移財產?
十年來我每分錢都花在了他的店裏。
他口中的“證據“,無非就是我媽私下幫我存了八萬塊應急。
八萬塊,他都當成了我的罪證。
可那八千萬的利潤裏有多少是我的心血,他連算都沒算過。
“給我三天。“
我把協議放在桌上。
程越挑了挑眉,“三天可以,但我勸你想清楚,主動簽字你還能拿二十萬,鬧到法庭上,你一分錢都拿不著。“
說完他摟著孟瑤轉身進了主臥。
門在我麵前關上。
我站了很久,然後拿起手機給我媽發了條消息。
“媽,程越要跟我離婚。“
淩晨兩點,我媽的電話打了過來。
她隻說了一句。
“回來,你外婆留了樣東西給你,我一直沒拿出來。現在是時候了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