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的判決下來得很快。
證據確鑿,事實清晰。
法院判決,民宿公司需在一個月內,償還我一百萬的初始投資款,以及這三年來我為公司償還的所有貸款本息,共計一百七十三萬元。
消息傳到家裏,媽媽徹底瘋了。
她換了個號碼打給我,聲音嘶啞地尖叫:“徐小雨!你真的要去告我們!你要逼死我們是不是!”
我平靜地回答:“我告的是公司,不是你們。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。”
“公司?公司不就是我們的家嗎!你這個畜生!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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