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來三天,我做了幾件事。
第一件,找律師。
我找的是我大學同學許可,她在一家律所做婚姻家事方向,口碑很好。
我把所有證據打包發給她——郵件截圖、聊天記錄、轉賬流水、假微信號的綁定信息。
許可看完以後沉默了很久。
然後她說:“蘇念,這不隻是離婚的問題。他和張莉涉嫌共同詐騙,金額二十三萬,已經夠立案標準了。“
“我知道。“
“你想怎麼處理?“
“先刑事,後民事。我要他坐牢,我也要我的房子。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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