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判決書下來了,蘇瑤需全額退還彩禮及不當得利共計二百六十一萬六千元。”
半個月後,律師將法院的判決書放在了我的辦公桌上。
“因為她現在涉嫌故意傷害罪,還在看守所羈押。她名下沒有任何可執行的資產,那套老破小的房子也被她弟弟偷偷賣了抵債。”
“所以,她現在已經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”
我翻看著那份判決書,看到“蘇瑤”兩個字上蓋著的紅色公章,長長地舒了一口氣。
“知道了,辛苦你們了。後續的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