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掛了電話。
第二天,蘇哲又打來,我沒接。
第三天,他發了一條長語音,我沒點開,直接刪了。
第四天,他又打,我接了,告訴他:“你再打一次,我就去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。”
他再也沒打過。
我媽坐在沙發上剝橘子,遞給我一半:“別理他。這種人,你越理他,他越來勁。就跟熊孩子一樣,你越哄他越哭,你不理他,他自己就停了。”
我咬了一口橘子,酸的。
但心裏是甜的。
離婚的事情正式提上了日程。
我起訴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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