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國強的案子判了。
六年八個月。
家暴、詐騙、非法拘禁——數罪並罰。
宣判那天,我沒去。
我在工作室裏給林遠輔導功課。這小子學習不怎麼樣,但最近開始認真聽課了。
“哥,這道題怎麼做?”
我湊過去看了看,耐心講起來。
陳哥在門口看著這一幕,拿出手機拍了張照片。
照片裏,我低著頭,側臉柔和。林遠托著下巴,認真聽著。
陽光從窗戶照進來,落在我們身上。
陳哥把照片發到工作室的賬號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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