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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我請了半天假,直接去了那棟寫字樓。
前台告訴我,林帆租下的那個單元,昨天剛剛簽完合同,付了一年的租金。
我以一個潛在租客的身份,從物業經理那裏套到了更多信息。
“那個小老板,叫林帆,出手很闊綽,一年租金三十萬,眼都不眨就付了。”
三十萬。
我給的五十五萬,還沒開始“創業”,光是租金就花掉了大半。
我心中的怒火越燒越旺,但我知道,現在還不是發作的時候。
拿到了辦公室的地址,下一步就是找到公司的注冊信息。
我托一個在工商局工作的朋友,隻用了公司地址和法人姓名,
就查到了林帆那家公司的全部注冊資料。
公司名稱叫“帆升傳媒有限公司”,法人代表:林帆。
注冊資本,不多不少,正好是五十五萬。
股東隻有一個人,也是林帆。
這和我爸說的“他投資”完全是兩碼事。
這筆錢,在法律上,已經完完全全成了我弟的個人財產。
朋友把電子版的注冊文件發給了我,我看著那白紙黑字,心裏再沒有一絲波瀾。
我把所有文件都打印了出來,連同林帆朋友圈的截圖、辦公室的租賃合同信息,
一起放進一個牛皮紙袋裏。
接下來,就是等待一個時機。
半個月後時機很快就來了,
林帆的公司要舉辦一個開業典禮。
他給我爸打電話,讓他務必把我叫上,還要我準備一個大紅包。
“哥,我公司開業,你這個當大哥的怎麼也得表示一下吧?”
“紅包太小了可拿不出手,至少得五位數。”
他在電話裏對我爸這麼說,聲音大到我在旁邊都聽得一清二楚。
我爸在電話裏滿口答應,掛了電話就來找我。
“林昭,你聽到了吧?”
“你弟公司開業,你得去。”
“另外,紅包準備一下,別太寒酸了,不然親戚們看著笑話。”
“爸,我沒錢。”我直接回答。
“怎麼可能沒錢?”我爸眼睛一瞪,
“你不是說要買房嗎?首付湊夠了?”
“沒湊夠,錢都給您當養老金了。”我平靜地看著他。
我爸被我噎了一下,臉色漲紅,
“你這是什麼態度!”
“你不給紅包,是想讓你弟在朋友同事麵前丟臉嗎?”
“他的臉麵,為什麼要我來付錢?”我反問。
我爸氣得揚起手,但最終還是沒打下來。
“行,好,好,好!”他連說三個好字,
“紅包的事我們不提了。但你人必須到場!你要是不來,我就沒你這個兒子!”
“我會去的。”我答應了他。
開業典禮定在周六,地點就在他那個年租金三十萬的辦公室。
我爸和我媽提前一天就過去了,說是要幫林帆布置場地,招待客人。
他們邀請了所有能請到的親戚,姑姑、舅舅一家都沒落下。
我爸還特意給我打了好幾個電話,反複叮囑我一定要穿得體麵點,不要給他丟人。
周六上午,我拿著那個裝滿了證據的牛皮紙袋,出發了。
我知道,今天過後,我們這個家,再也回不到從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