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下班後路過菜市場,買夠了食材。
回家按照教程為自己做了一份小酥肉。
等小酥肉被我呈上碗裏時,我向男朋友提了分手。
雙方的父母瞬間追到家裏將我團團圍住。
“至於嗎?”
在一群人困惑的目光裏。
我將最後一塊小酥肉吃下去,緩緩開口:
“至於。”
......
小時候,我向爸爸媽媽提出過想吃小酥肉。
他們說太難做了。
可幾年後。
媽媽給新出生的妹妹做了。
爸爸給嬸嬸帶來的堂弟做了。
向男朋友提出想吃小酥肉時,他以同樣的理由拒絕了我。
太難做了。
不同時期的幾個人,理由居然一模一樣。
於是我自己買了食材,按照步驟一點點的做。
等到菜被端上桌。
我才知道。
這一點都不難。
但就這樣一道菜。
卻沒有一個人願意給我做。
“小遊啊,阿姨代替許輕給你道歉,”
許輕的媽媽坐到我旁邊,將我的手拉過去:“以後你們回家,阿姨天天給你做好不好?”
我默默地把手抽回來,淡淡的笑了笑:“不用了,阿姨。”
以後都不用了。
現在,我自己會做。
“那這樣,叔叔現在帶許輕去買肉回來給你做好不好?”
一群人聽見這話,不顧我的阻攔強行拉著許輕出門。
隻留下我媽陪著我。
“周自遊,你也老大不小了,怎麼還耍脾氣?”
“你還知不知你們已經訂婚了?因為這點事提分手,你至於嗎?”
“你怎麼越長大越不聽話了。”
聽見這句話,我有了輕微的晃神。
是啊,我小時候最聽話了。
爸爸媽媽把我當男孩子養,我就穿表哥堂哥的舊衣服。
為了五十塊錢,我的長頭發被剪掉,變成了長短不一的貼頭皮短發。
他們說我不費鞋,我就一雙鞋穿幾個月,直到大家說教室裏有股怪味。
大家說我聰明,我就放棄重點高中初升高的保送名額自己考。
他們說學醫有前途,我就把誌願交給他們來填。
畢業後說該結婚了,我就按他們的要求一個個的相親。
從小到大,凡是見過我的,沒有人不說羨慕我爸媽。
他們也常常驕傲的在外麵說我他們是最省心、最聽話的孩子。
可是。
舊衣服真的很大,我會常常踩到褲腳。
那五十塊錢,我隻吃到了一個饅頭。
因為鞋子的那個味道,我自卑的不敢在班級裏說話。
那個報送名額,順延給了成績較差的同班堂弟。
他們填下的誌願,我最後也並沒有成為有處方權的醫生。
“媽,我真的不想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