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一大早,天蒙蒙亮,我就揣著東西出了門。
父母的烈士證,紅彤彤的封皮,邊角已經磨得發白;我家的戶口本,上麵隻剩下我孤零零一個名字。
公社信用社裏人不多。
我深吸一口氣,沒去排隊,目光直接鎖定了角落裏那個寫著“主任室”的房間。
看到我進來,房間裏的人看向我。
“同誌,你有什麼事?” 主任推了推眼鏡,語氣還算平和。
“主任!各位鄉親父老!”
“大家給我做主啊!”
眼淚說來就來,根本不用醞釀。前世幾十年的委屈和臨終前的劇痛,就是最好的催淚劑。
“我叫林曉!是林建國和張桂芳的閨女!他們是為國家犧牲的烈士!”
我晃著手裏的烈士證。
主任臉色變了,站起身:“小同誌,你慢慢說,怎麼回事?有話好好說......”
我哭喊著打斷他。
“他們用命換來的撫恤金,被趙家莊的趙建國一家,全都吞了啊!”
我哽咽得說不出話,身體晃了晃,靠在門框上,才勉強站穩。
“他們想逼死我這個烈士留下的孤女啊!”
“那存折,還在他們手裏攥著!那是我爹我媽用命給我換來的活路啊!”
“主任!青天大老爺!您要給我做主啊!那錢要是沒了,我也不活了!”
我撲通一聲跪了下來,不止跪這個主任,也跪給外麵所有鄉親看。
腦袋抵著冰冷的地麵,不受控製地想起前世臨死前的畫麵。
趙明遠和他娘在門外商量:“媽,等她斷了氣,就把遺體捐給秀秀在的醫院,秀秀有麵子,還能得一筆補助,正好給秀秀添個縫紉機......蠢女人占了秀秀的老婆名分,死了總得有點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