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外麵的天氣不太好,陰沉沉的。
正如我的心情。
我跟夏淩高中大學都是同學,爭第一,爭班長,爭大賽名額,是無人不知的死對頭,一天天的除了學習,就是想辦法怎麼坑對方。
我屁股下粘過口香糖,他進門被潑過一身水,我被他帶過的倉鼠嚇到躲桌子下發抖,他被我放出的大黃狗追著在操場跑過八圈。
大學趕論文那年,一場圖書館意外停電事件,才讓我們之間的純恨變成了純愛。
夏淩是夏家獨子,有錢聰穎,而我是普通家庭,小鎮做題家,為了讓他從桀驁不馴的惡犬變成溫順的小綿羊,六年間我跟他形影不離,所有精力都撲在他的身上。
任何投資都需要投入,我不後悔在夏淩身上浪費時間,隻是沒想到意外比明天來的還要快,隻是一場不危及生命的車禍,卻讓我的付出化為烏有。
或許,是老天給我機會讓我絕情鎖愛,專注自己的事業了。
手機突然響起,是夏淩的好兄弟沈星洲打來的電話。
“嫂子,我聽說阿淩的事了,你…沒事吧?”
沈星洲跟我和夏淩是一個學校的,校園戀愛那會,我們三個經常聚在一起玩。
他清楚夏淩的變化有多大。
“我沒事,你別擔心了,好好準備畫展吧。”
沈星洲畢業後沒選擇繼承家業,而是當了個小有名氣的畫家,最近在舉辦一個比較重要的畫展。
聽筒那邊安靜了會,突然問了個奇怪的問題。
“你們…會離婚嗎?”
我眨眨眼,盯著烏雲密布的天空看了許久,才回答。
“這是他最希望的事。”
掛斷電話後,我回到了跟夏淩一起生活的家。
桌子上是沒來的收拾的碗筷,地上是拚到一半的拚圖,屋子裏每一處都是我跟他生活過的痕跡。
隻是出了趟門,所有的一切都變了。
更可悲的是,夏淩還是夏淩,依舊是自己,他記得其他所有的人和物。
卻唯獨忘記了愛我這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