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開國之初,對於官員致仕其實也是有一套規定的。
比如三品以上的京官,可以按照現有的品級致仕;
四品以下的官員,如果任現職滿三年且沒有大的過錯,可以升一級致仕。
早些年,為了彰顯朝廷的恩典,朱元璋曾大筆一揮,規定致仕官員可以繼續領取原有的俸祿。
但沒過多久,戶部尚書就哭喪著臉來報,說國庫根本無力承擔這筆日益龐大的開銷。
朱元璋當機立斷,立刻予以取消。
後來又重新立下規矩:正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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