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沒等我整理好手上的證據。
宋林溪就上訴了。
她是原告。
而我成了被告。
訴訟理由是:名譽糾紛罪和侮辱罪。
值得一提的是,她的代理律師是何亦辰。
而我因為網上的輿論影響過大。
昔日的圈內好友,沒有一個願意替我辯護的。
臨近開庭日,原本找好的幾個律師,也在同一天時間內婉拒了我。
我心裏清楚得很,這一切都是何亦辰的手筆。
在同一個律所共事了10年,對他的手段,我再了解不過了!
開庭日當天。
我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