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您把這個給我,是什麼意思?”我問。
“這份協議,當年是被脅迫簽的,我有證據。”
劉婉清從包裏拿出一支錄音筆。
“隻要您願意,可以用這個起訴他,追回當年的股份。”
“雖然現在公司已經是您的了,但我想,讓他身敗名裂,才是對他最大的懲罰。”
有了劉婉清提供的證據,事情變得更加有趣了。
我原本以為趙天豪隻是個普通的無良奸商,沒想到他身上還背著這種原罪。
我把證據交給了法務部。
三天後,警察出現在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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